整体衣柜:定制不是推卸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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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本应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其确立的目的即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但在如今,3.15却在各类商家的刻意炒作下,已经逐渐开始由“权益日“演变成了“促销日“。就以衣柜行业而言,3.15的到来,往往伴随着商家销量业绩的迅速上涨,而3.15之后的时间,也成了衣柜消费者维权投诉的小高峰。
整体衣柜:定制不是推卸的理由
近日,黑龙江某报纸曝光了一位衣柜消费者维权投诉的事件。据了解,李先生是在3.15期间看到某家知名整体衣柜品牌在进行促销活动,折扣力度十分可观。在巨大优惠的吸引下,李先生当即缴纳了订金,但在过了几天李先生却通过朋友了解到,该款衣柜存在虚标价格再打折的现象。在察觉自己可能遭遇消费陷阱之后,李先生立刻找到商家要求返还订金,商家却推脱解释,整体衣柜是属于定制产品,一旦下订单之后就禁止退返,在《新消法》中也是如此规定。
定制并不等同“免死金牌“
《新消法》在2014年3.15的正式实施,给家居建材业的许多商家敲响了诚信的警钟。但不管如何,法律总会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漏洞--《新消法》中特别标注了定制类产品不适用于无理由退货,而这恰恰就成了少数衣柜行业不良商家钻漏洞的理由。
整体衣柜是否应该适用于无理由退货的行列?中华衣柜网资深分析师认为:受限于行业定制的特性,在企业和产品未出现问题的情况下,的确不应适用于无理由退货,否则会给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极大影响。但定制的特性并不等同于“免死金牌“,在上述的投诉维权案例中,衣柜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明显存在了欺骗、隐瞒关键信息的问题,这已经在法律层次上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消费者要求退返订金完全是合理的要求,即使会产生损失,也应完全由商家自己来承担。
有法可依,就要有法必依
在《新消法》中之所以会明文标注定制行业在退货条例中的不适用性,就是国家在从法律的层次为衣柜企业的正常发展提供保障。但法律也仅仅是从公正的角度为企业提供保障,而不是为企业对诚信方面的不负责和对消费者的欺骗提供“保护伞“。
有法可依,就要做到有法必依。《新消法》实施的意义所在,就是为各行各业提供一个更加良好的消费环境,这不单是需要消费者觉醒权益意识,也更需要企业方面的主动积极,共同为市场的诚信体系添砖加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