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思上市受阻源于“品牌原罪”:都是“老头”惹的祸?如何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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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笔者八年前培训过一个军工背景的床垫企业,它的企业老板相当不平地对笔者说:我们的床垫坦克压过去都没事,我们卖3000元一张,慕思凭什么卖3万一张?!
这位老板的疑惑,就是指明了品牌的核心价值就是溢价能力——就是产品价格脱离产品成本的能力。这个溢价能力越强,品牌价值越大。

(图片来源:家居锋向标,侵删)
奢侈品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个笔者不用多解释了吧。
从这个品牌溢价能力上来讲,慕思是成功的:你一年能卖3万元一张床垫给消费者,可能你是在忽悠消费者;但你连续十几年卖3万元一张床垫给消费者,你以为消费者傻啊?!这个不科学啊!
最近慕思因上市受阻被舆论推到风口浪尖,缘起就是:主要是证监会近期在对其IPO审议的时候,要求其说明大肆宣传的叼着烟斗的老外形象代理人到底是谁,与其品牌是什么关系。

(图片来源:家居锋向标,侵删)
对于一年营收已经超过40亿、净赚近6个亿的知名寝具品牌,这就牵扯到慕思的“品牌原罪”:慕思这个正儿八经的成长于东莞的国产品牌,一直一来却以所谓的老外设计师代言,早期宣传其是法国品牌。不管是行业内的生产厂家还是经销商,抑或是消费者,对其质疑一直都在。
用外国老头来塑造品牌的方法,笔者贵仁相助战略营销顾问机构化石哥韩锋曾经原创总结过“品牌塑造的五头理论”:明星头、美女头、婴儿头、野兽头(广告学里的3B法则:BEAUTY/BABY/BEAST)、老人头。

(图片来源:家居锋向标,侵删)
慕思初期发展的时候,锁定的就是这个洋人的“老人头”,打得是擦边球,只要是行业内的人士,你懂的!在前十年主要消费风气以“崇洋”为主的时代,是一个低成本、快速的品牌塑造方法。
这个老人头对慕思品牌的打造可以说是功不可没,否则慕思也不会舍不得换,沿用至今,引发争议。
但我们要清楚的一点是时代变了!消费者变了!
企业在发展初期,特别是民营企业有灰色、有“原罪”,都是不可避免的。
企业家与骗子的根本区别在于:

(图片来源:家居锋向标,侵删)
企业家借假修真,最终目的是要修真,而不是持续“借假”;骗子是借假修假,最终目的还是假!
一直悬在慕思品牌头上的这把时刻可能掉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就是中国广告法第一章第四条:

(图片来源:家居锋向标,侵删)
这个洋人“老人头”,多少都存在着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否则,苍蝇不会叮无缝的蛋的。
对于在家居行业和C端消费者层面,已经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慕思而言,笔者的建议就是洋人“老人头”永远是颗定时炸弹,企业品牌最好尽快放弃老人头,与慕思品牌进行切割!
两害相权取其轻,是为了已经投入在这个老人头上的品牌资产恋恋不舍而引发定时炸弹呢?还是进行彻底切割,对品牌长远健康发展更加有利呢?孰轻孰重,企业应该会有明智选择!
另一家寝具上市公司梦百合的董事长倪张根12月1日在自媒体平台发布了将近四百字的评论和感想,标题为《慕思负面之我见》。
在这篇短文中,倪张根表达了自己的观点。首先,他肯定了慕思对中国床垫行业的贡献,称“慕思,对于中国床垫从硬板床向舒适美感方向的进化功不可没”。这个评价,笔者认为是中肯客观的。
其次,他也认为慕思在过往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灰色的情况:“慕思的形象、早期宣传法国相关、全球资源整合等概念多少都有点灰色”。
不过,倪张根觉得,这是消费者“鼓励”和倒逼的。
对于倪总的企业“无罪”推定:笔者是非常不认可的!
难道不是你为了卖高价才用的洋人老人头吗?你卖3000元一张床垫需要洋人老人头吗?!“忽悠”了消费者,还说自己是无辜的,是消费者鼓励和倒逼的,就有点又立又当了!
总之,用古人的一句智慧名言结尾:
有道无术术可求,有术无道止于术!
(文章来源:家居锋向标,侵删)



















